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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0万元的“天价索赔”!这是新乡瑞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瑞丰公司)向公司原总经理刘宗来提出的。
刘宗来曾被誉为“中国无碳复写纸显色剂之父”,因向美国、欧洲以个人名义申请PCT国际专利,他被所在公司以 “泄露企业技术秘密”为由告上法庭,并提出5200万元的“天价索赔”,成为目前河南省知识产权诉讼标的最高的 “专利第一案”;同时,刘宗来被公司单方解除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的职务。
瑞丰公司曾经因成功“阻击”无碳复写纸跨国公司垄断中国市场而名噪一时,这个公司和公司CEO刘宗来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摩擦?双方缘何陷入如此 “僵局”?记者做了调查。
8月21日下午,郑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对新乡瑞丰公司诉公司总经理刘宗来侵犯公司技术秘密一案进行庭前调解。由于双方在股份收购价格、专利权属等实质问题上存在比较大分歧,调解无果而终。作为被告的刘宗来向记者表示:“作为为公司和国家带来非常大经济利益的无碳复写纸显色剂专利发明人,我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任人宰割。”
原告在诉状中称,瑞丰公司1996年11月成立后,即组织本公司的研发技术团队进行技术探讨研究,于1999年12月发明了无碳复写纸树脂显色剂生产技术,该技术处于世界领头羊,产品占领国内90%的市场,并远销欧洲和美国等国际市场,经有关部门评估,该技术非货币性资产价值达5200万元人民币。
原告称,为保护自身的技术秘密,瑞丰公司与员工签订了保密协议。但被告刘宗来却利用担任瑞丰公司总经理职务的便利条件,违反与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未经原告许可和授权,于2003年10月,将该技术以个人作为专利权人,向包括美国等国家提出国际专利申请,给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瑞丰公司向刘宗来索赔5200万元人民币。资料显示,这是目前河南知识产权诉讼标的最高的一起案件。同时,原告瑞丰公司要求法院确认该技术发明为职务发明,所有权及专利申请权归公司所有。
8月21日,记者在郑州中院见到了参加庭前调解的瑞丰公司董事长郭春萱,郭春萱拒绝回答任意的毛病,并请求法庭以“此次调解为不公开调解”为由,申请记者“回避”旁听。
刘宗来说:“我的发明给公司和股东们带来了巨大的收益,如今技术他们掌握了,又想无偿使用我的专利,所以才提起诉讼。”
刘宗来接受了记者正常采访。他说,他的专利来之不易,1993年,他跑遍全国深入调研,发现国内无碳复写纸用的关键材料显色剂全部从国外进口,于是,他和几个人一起办了一家民营科技公司。并收集了美、英等发达国家100多份专利文献资料做研究。经过3年的技术攻关,研制成功了白土型和树脂型显色剂。
1996年11月,瑞丰公司成立后,为锻炼和提携年轻人,刘宗来让自己的学生郭春萱任董事长,自己出任公司CEO。1997年,刘宗来为树脂型显色剂技术申请了中国发明专利,由中国知识产权局颁发的证书上显示专利权人为刘宗来。
1997年,刘宗来发明的树脂显色剂获得成功,颠覆了国内、国际树脂显色剂的市场格局,每年为中国无碳复写纸企业节约资金上亿块钱。原来垄断中国市场的美国、中国台湾两家公司,只好将这种显色剂的价格一降再降,每吨价格从2.5万元降到2.1万元,后又降到1.8万元,两年以后美国公司终于退出了中国大陆市场。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等国内10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中国造纸协会无碳复写纸分会会长王际德评价说,刘宗来堪称“中国无碳复写纸显色剂之父”,他的发明催生和发展了国内一项朝阳产业。
2003年10月,美国某代理商要求将瑞丰公司产品向美国出口,瑞丰企业决定将这项技术在美国申请专利。
刘宗来说,当时公司决定以他个人名义申请美国专利,提交的申请文件是在他1997年申请的中国专利文件的基础上进行的简单延伸。申请美国专利共花费10.2万元人民币,其中瑞丰公司出了5.7万元,刘宗来个人出了4.5万元人民币,他本人还保留了这份出资证明。“这个美国专利假如是职务发明,为啥让我个人出申请费?至于公司出资一部分,我个人觉得也心安理得,因为我1997年申请的专利一直无偿让瑞丰公司使用,并给公司带来了巨额的利润,2003年至今税后总利润至少有5000万元,假如按法律规定的30%的专利许可费计算,我个人应该拿到1500万元,我曾经在股东会议上提过专利有偿许可使用问题,至今未能解决。”刘宗来说。
瑞丰公司为何开除刘宗来?认定显色剂是职务发明的依据何在?在美国申请专利是否有刘宗来的个人出资?
对这些焦点问题,郭春萱委托给其代理人——郑州千问律师事务所的牛金海律师回答。牛金海说,这样一些问题法院会做出认定,目前双方正在协调处理问题,不想解释。
记者从郑州中院得知,由于大量证据需要搜集、举证,原定于8月28日的庭审延期到9月底开庭审理。
“其实,这次专利权属诉讼不过是股东之间利益冲突的总爆发而已。专利是瑞丰公司的命脉所在,谁拥有专利,就等于握住了公司发展的喉咙。”瑞丰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小股东说。
这位小股东说,瑞丰公司股东之间的裂痕早在2003年就出现了。当时,企业虽然“蜗居”在租借来的一家破产造纸厂的仓库里,但已经赚了上千万元,一部分股东想把钱吃光分净。而总经理刘宗来主张征地建新厂,干一番大事业。
最终,企业搬迁到了现代化的新厂区,但负上部分债务,部分股东由此产生不满情绪。
在经营理念上,刘宗来主张吸收外部资金和优秀人才进入公司;而部分股东却害怕利益受损,拒绝外来资金和优秀人才进入公司。刘宗来和部分股东由此产生裂痕。
矛盾和冲突在表面依然红火的瑞丰公司内部潜滋暗长,聚集的矛盾逐渐浮出水面。
2006年11月1日,瑞丰公司召开了股东大会,允许股东出售股权,内部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其中5个小股东将股权出售给了刘宗来,董事长郭春萱出资收购了另3个小股东的股权。
这次股权重组的结果使股东由11名变为3人,其中刘宗来占股份的46%,成为第一大股东,但郭春萱与一名副经理王某的股份合起来比刘宗来多。
瑞丰公司2007年第8号文显示,今年8月6日,在第一大股东刘宗来没有与会的情况下,另外两名股东召开会议,免去了刘宗来的总经理职务。从此,刘宗来尽管还是第一大股东,却失去了对公司的知情权、管理权和分红权。
中原工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金多才说,专利制度本身就是以发明人公开技术换取国家对技术一段时间的垄断保护。在美国申请专利,本身就是一种保证产品不被国外竞争对手钻空子的必要手段,何谈泄露企业的技术秘密?何况,专利特别是化工方面的发明专利,不可能把全部的产品配方、技术资料、工艺、参数暴露,其核心技术是不会公开的。
一个迅猛发展的高新技术企业,由于股东“内讧”开始陷入危机。一位了解内情的客户忧心地说,没有了刘宗来的掌舵,瑞丰公司的将来令人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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